近日,鶴山市發展和改革局在其網站發出關于召開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聽證會公告 ,將于2016年12月5日召開鶴山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聽證會,即將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和征收方式。那么,怎樣調整,調整之后污水處理費會怎樣變化?
2016年底前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
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770號)要求,“合理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2016年底前,縣城、重點建制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0元”。
鶴山的調整方案
參照成本監審結果和綜合考慮鶴山市實際情況,將對目前的五大分類(居民用水、行政事業用水、工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和特種用水)簡化分為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兩大類并制定以下兩個實施方案:
方案一
居民污水處理費調整為0.8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處理費調整為1.20元/立方米。
方案二
居民污水處理費調整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處理費調整為1.58元/立方米。
以上方案經聽證會聽取意見和會后征求意見后制定我市的征收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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